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安工大〔2021〕70号)文件规定,我院于9月21日对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评审,依据个人申请、评审小组评审、投票、现场公布投票结果的流程,并上报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最终决定电自(本)2221赵婷婷同学(学号:3342222002)为我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2年10月12日,
如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院党总支武书记(tel:5975198)或资助辅导员王欣老师(tel:5975079)反映,电子邮箱:0121000369@ahcm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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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