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1〕35号)及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4〕28号)精神,我院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将在4月17日起至6月30日之前完成。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各系部通知助学贷款毕业生按时办理毕业确认,在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确认的同时,通知学生登陆安徽省学生资助网下载阅读《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2、借款学生网上毕业确认申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生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确认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已经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进行毕业确认后为该生办理离校手续。
3、延期还款的办理。对于专升本考入本科学校的贷款毕业学生,在继续上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11月19日(不含19日当天)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4、 提前还款的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资金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5、 如学生退学或死亡,无需进行毕业确认,但系部应填写《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学生名单》(下载地址在学生处网页“为您服务”中),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各系部通知助学贷款毕业生按时办理毕业确认,在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确认的同时,通知学生登陆安徽省学生资助网下载阅读《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2、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确认书的签订。各系部要指导帮助学生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下载地址在学生处网页“为您服务”中),一式三份,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之后,学生要及时到当地贷款机构进行确认盖章,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学生办理完后,将其中一份送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办理离校手续。各系部务必提醒学生关注贷款期限,认真审查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是否签订具体还款计划。
3、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毕业后专升本考入本科学校的贷款毕业学生,在继续上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系部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下载地址在学生处网页“为您服务”中)),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后,再到当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继续上学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4、提前还款的办理。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下载地址在学生处网页“为您服务”中),并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确认,然后到当地贷款机构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请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核对贷款学生名单,组织学生开展金融知识和诚信宣传活动;学生处将定期通报各系部的毕业确认进度。在毕业确认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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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7日